| 索引号 | 123710824944853772/2022-046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俚岛中心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复印病历 |
尊敬的患者或家属朋友您好!患者出院7日后可以到医院进行病历复印,复印病历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请您在复印病历时带好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户口本(有监护人和患者在一起的索引页)或出生证明原件。如申请人为监护人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监护人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4、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至3号楼住院部一楼医生办公室申请复印相关病案资料。
5、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0.2元。
6、咨询电话:0631-7667263。
复印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