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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荣成市蜊江中学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荣成市蜊江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22 来源:荣成市蜊江中学 浏览次数:

为规范考试管理,提升教学质量,落实“双减”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考试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考试组织

(一)考试类型:每学期初制定学期考试计划,明确期中、期末考试及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时间、范围和形式,非必要不增设其他统一考试。

(二)频次控制:每学期考试不超过2次,学科单元测验随堂进行,不排名、不公示。

(三)时间安排:考试计划制定要充分考虑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间隔,避免学生考试过于集中。

二、命题要求

(一)命题须紧扣课程标准,体现学科核心素养。

(二)覆盖核心知识点,突出能力考查,注重基础性、综合性和创新性。

(三)学校建立命题小组,命题小组负责制定命题计划、组织命题工作,并对试题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四)命题过程中,命题教师需独立完成命题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试题;命题完成后,需进行交叉审核,确保试题质量和难度符合要求。

(五)严禁超纲、超进度命题,命题后需经教研组审核、教学研究中心备案。

三、试卷保密

(一)命题、审题、印刷、保管等环节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试题。

(二)试卷印刷完成后密封保存于专用保密室,考前10分钟由监考教师领取,全程不得拆封或泄露内容。

四、监考规范  

(一)监考教师在考前10分钟到指定位置领取试卷,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按指令要求拆封、分发试卷。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二)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不得倚坐、离岗或使用手机,严禁在考场内批改作业、阅读书报及从事与监考无关事务。

(三)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提示性解读,若试卷印刷模糊或文字错漏,需当场公开说明,确保全体考生同步知悉。

(四)监考教师要重点关注异常行为(如频繁侧视、遮挡答卷等),首次发现考生疑似违规应口头警示并记录,确凿舞弊者立即终止其考试,暂扣证据并填写“考场记录”。

(五)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指令考生停笔,监考人员按座位号顺序逐一回收、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六)试卷封装后标注考场编号、科目及缺考人员信息,连同考场记录单送至指定位置存档。

五、考生行为规范

(一)学生要端正考试态度,明确考试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二)学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否则按校规做旷考处理。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保持考场肃静,维护考场秩序。

(四)考生应在每场考试开考前 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五)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和必需的文具,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否则以作弊处理。

(六)每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答卷。

(七)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离开考场。

(八)严禁考试违纪或作弊。凡考试违纪或作弊者,该场试卷判零分,视情节轻重,依据学校违规违纪相关办法进行处置。

六、阅卷与反馈

(一)每次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阅卷。备课组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流水阅卷。

(二)每次考试,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误,须向教研组内讨论、汇报,再作处理。

(三)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

(四)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他人。

(五)成绩复核无误后录入系统。

(六)成绩反馈以等级制呈现,不得公开排名,教师须针对性讲评试卷。

七、违规处理

(一)学生考试舞弊,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记入综合素质评价。

(二)教师违反考试纪律(如泄题、篡改成绩等),按教学事故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