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82494484446A/2025-018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好运角中学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在岗教师(含兼职教师),其他教育工作者参照执行。
第二章 教师基本职责与行为规范
第三条 师德师风要求
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禁止传播违反国家政策或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尊重学生人格,严禁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廉洁从教,不得收受家长礼品礼金,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条 教学工作职责
备课与教案
教师须提前一周备课,教案须符合课程标准,包含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方法及课后反思,每月接受教研组检查。
课堂教学
按课表授课,不得私自调课、缺课;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或处理私人事务。
作业与辅导
作业布置需分层设计,每日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按学科协调),全批全改并反馈;对学困生提供无偿课后辅导。
第五条 班级管理(班主任)
组织班级常规管理(卫生、纪律、安全),每周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
每学期家访覆盖班级所有学生,每月与家长沟通不少于1次(含电话、微信等)。
及时处理学生突发问题,重大事件须10分钟内上报学校。
第六条 教研与专业发展
每学期至少参与8次教研活动,完成1次公开课或教学展示。
每学年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含线上、线下课程)。
第三章 考勤与工作纪律
第七条 考勤管理
工作时间:教师须在上午7:50前到岗,下午放学后离校(根据季节调整)。
请假制度:
病假:3天以上需提供医院证明;
事假:提前1天向教务处申请,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5天;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违规处理:迟到/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旷工2天及以上申请市局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第八条 会议与活动纪律
全体教师会议、教研组会议不得缺席,因故请假需经分管校长批准。
学校组织的学生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期间,相关教师须全程参与管理。
第四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九条 教学督导
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教研组长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记录纳入考核。
教师课堂教学接受学生评议(每学期1次),评议不合格者需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条 教学质量检测
严禁泄露试题或篡改学生成绩,期末质量检测成绩须在3日内完成分析并提交教务处。
班级检测成绩连续2学期低于年级平均成绩,教师须接受专项培训。
第十一条 教学事故认定
一级事故(如旷课、体罚学生):全校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资格。
二级事故(如教案未完成、作业未批改):限期整改,批评约谈。
第五章 教师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与权重

第十三条 奖励机制
年度优秀教师:考核总分前10%者,优先推荐职称晋升。
专项奖励:
辅导学生获市级以上竞赛一等奖,评优选模优先考虑;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通讯报道,评优选模优先考虑。
第十四条 惩戒措施
考核不合格教师:待岗培训1个月,培训后仍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
有违反师德“一票否决”情形(如性侵、赌博、酒驾等),立即解聘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教师权益保障
第十五条 基本权益
教师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职称评聘、外出培训的权利。
学校为教师提供办公电脑、教学资料库及必要的教学设备。
第十六条 申诉与维权
教师对考核、处分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校工会提交书面申诉,校方须在10日内答复。
教师因履行职务遭受人身威胁,学校须提供法律支持并保障其安全。
第十七条 健康关怀
每年组织1次免费体检,设立“教师减压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修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