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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2371082F50385112A/2022-03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荣成市第十四中学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荣成市第十四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6:55 来源:荣成市第十四中学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制定我校资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幼儿园正式注册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由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000-1400元范围内确定。

2.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资助标准:按同类别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免收保教费。

3.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二、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申请,由学生或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属于低保家庭学生的,应提供低保证及其复印件;属于孤儿、残疾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学生的,应提供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属于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致贫家庭学生的,除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供病历、住院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审核公示。首先,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三级认定,结合实地家访,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困难认定的学生,按要求进行两次适当范围内的公示。其次,学校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本校(本园)当年享受资助初步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由学校上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复审。待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学校。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资助资金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金按照学期5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上。免学费(保教费)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据实免除。若学生本人没有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建议提前办理。

三、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姓名:刘春红  职务:校长

副组长:姓名:王志方  职务:党支部副书记 手机:13061156720

成  员:姓名: 刘长春 职务:教务处主任

姓名: 王倩 职务:德育处主任

姓名:  张辉   职务:教务处副主任

姓名: 张玉萍 职务:教务处副主任

具体由宋志玲老师、各班班主任及一名班级教师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引导学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除个人承诺和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内容一律电脑打印,困难认定申请表格与资助资金申请表格中相同项目的填写内容必须一致,例如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等,不得以房贷、车贷等为申请资助的理由。申请材料学校严格审核把关并盖章,最后存入学生资助档案袋中。各学段要优先资助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特困供养、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给予其最高档次资助。对上述学生如家庭条件有所好转自愿放弃受助,需要学生本人及家长出具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学生及家长都要签字),按上手印,学校(幼儿园)及学生家中各留存一份,并通知家中所有人员知晓。

2.要充分考虑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

3.在今年秋季学期工作部署中,尤其要注意特殊困难学生范围,增加了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有特殊困难学生均要列为重点资助对象。

五、报送要求

1.9月30日前,汇总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送至群文件夹《助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同步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逾期未报的,由学校负责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