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82F50385112A/2022-03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第十四中学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实行“1530”教育制度,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主题。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20分钟以内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份报王连街道派出所,一份报王连街道办事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学岗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不得让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体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自备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分管主任两人双人双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责任人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值班值守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学校食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教室门的钥匙,每天放学值日生应关锁好门窗。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对学生罚站,恶语相向。
10.课堂中学生缺勤,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和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学生动态,保证学生安全。
11.严禁带领学生进行危险的教学行为,各项活动必须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四)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