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82494485449T/2025-0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体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四条分管后勤的主任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五)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第五条德育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教师发展中心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八条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九条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条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带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一条值周值日教师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早晨上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傍晚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二)负责维护出操、食堂就餐、晚自习等秩序;协助生活教师管理学生就寝秩序,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把值班记录交政教处。
(四)听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出反应。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
(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八)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按时结清各类医药费。
第十三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门卫保安人员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有:
(一)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勤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协助做好师生自行车管理工作。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四)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六)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
(七)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每周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全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3.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每周一下午4点召开教职工例会,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将学生安全工作做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要求。
5.每周一全校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政教处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6.每周年级组长要讲评本级段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7.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8.学期期中考试后第2周周末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9.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培训、评估)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防欺凌、防火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七、学校对学生的每次活动做好安全评估,重大活动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对每次应急演练做出事后评估报告、总结。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预警管理制度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预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在春秋季节对学生进行疾病预防教育,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
(4)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集中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在教学楼、综合楼的道路内规定位置安装应急灯、指示标志;在防止房顶坠落物的地方、高压线、有危险的电器装置处,设立警示标志;在校门口设立提示标志;在实验室、计算机机房、施工场地设立提示或警示标志。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人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暴雨天气或冬季雪天推迟到校时间。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人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8)学校遇紧急突发事件通过应急铃声发出紧急疏散信号。
2.在假期和其他特殊时期发布安全预警,进行安全提示
(1)在暑假、寒假、国庆节、“五•一”节、元旦放假前发布安全预告,并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离校、返校及假期外出途中注意安全,避免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同时在每次节假日放假前都要发“致家长一封信”。
(2)每周一,各班要对学生进行至少15分钟的安全教育。
(3)学生外出探亲旅游要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以免出现意外。在汛期发布预警,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做好防洪灾、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4)在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发布健康预警。
(5)在外地外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视其实际情况,根据职能范围发布预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科室、校点、班级要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使人人有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有关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件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危险品管理、值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体局。
5.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实习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求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体局。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到立即各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二日内书面上报教体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卓有成效的科室和班级,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予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凡因不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团组织、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运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总务处检查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防止传染病蔓延;保安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建立夜巡制度;教导处负责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情况。四是学校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食堂管理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班同志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学校家庭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值班行政处理,值班行政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市教体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各专业队训练室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可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部门协调制度
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同辖区派出所、警务室、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的互动联系,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工作。聘请派出所相关领导、辖区警务室警官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节假日放假前来我校对全校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派出所增加警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查力度。
2.加强同友邻小区、社区工作站、街道办等单位的协调机制。合力排除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共同打造“和谐、平安校园”。共建高品质的和谐小区。
3.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4.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5.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
6.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
7.做好合理规划,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8.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定期邀请消防警官及安全专家来我校开展培训,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9.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1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3.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4.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16.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井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有:年度内部门不得评选任何荣誉称号;部门所有成员不得评优受奖。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教职工违法犯罪的;
(2)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受记过及以上处罚的;
(3)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人次达部门成员总数二分之一的。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闫继武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现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拥挤发生踩踏或者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经学。行政会议研究制定本制度。
1,凡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楼道行走、上下楼梯,必须靠右行走,不得在学校各楼楼道集群停滞、拥挤、追逐和使用各种体育器材活动以及高声喧哗,严禁任何人在楼梯扶手栏杆上攀爬、坐、站等。若不按要求在楼内活动、或经护导教师指导、制止、劝阻仍不听从管理出现意外的,当事人自付责任。
2.各科任课教师必需在下课前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每节课的上课教师应对本班学生上下楼梯予以监管和疏导,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课任教师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出现意外,课任教师负全责。
3.学生在课间、放学、集会上下楼梯,由各楼层护导教师负责疏导。在上下课期间,教学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便于学生及时有效地疏散,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如果出现意外,楼层护导教师和随行教师负全责。
4.教导处要完善疏散演练预案,每学期开展师生紧急疏散演练,并通过经常、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培养他们遵守秩序、相互礼让的文明习惯;掌握正确通过楼道的要求和在拥挤场所自我保护的知识。注意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组织大型集会前要做好活动安排,要有安全预案,并责任到人,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不得片面强调快速、整齐。若在活动中出现意外事件,相关人员负相应责任。
5.总务处要在教学楼、综合楼的楼道、楼梯间出入口设置指示、警示标志;楼道、楼梯安装照明(应急照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牌等设备,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除。若因疏忽或延误工作,造成意外事故发生,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晨会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要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同时告诫学生上下楼梯要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对有违纪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并作好教育记录。教育学生若上下楼梯时前面突然有同学滑倒,后面的同学必须立即停步。一旦发生拥挤现象,学生必须无条件地听从领导和教师的安排顺次下楼。班主任做好班级内疏散安排,并做好演练练习,若在教室内发上意外事故,追究在场教师和班主任的责任。
7.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在场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要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赶赴出险的地点。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若意外事故发生时,在场教师没有及时进行疏导,错过控制事态发展的最佳时机,造成损失或使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追究在场教师的责任。
8.学校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中,对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9.违反学校纪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告知监护人,要求履行监护人责任。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10.未依照学校要求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本规定或其他安全规定出现意外事故或造成损失,情节轻微的,经学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交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校长→总务、教导主任→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课后3分钟"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一、演练目的
为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疏散的正确方法,熟悉我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地震等危险来临时,我校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伤害。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于承志
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福好
成员:全体教师
三、演练安排
1.演练时间:每月演练一次
2.演练内容:以地震演练为主,辅以防踩踏、气象其它应急演练。
3.警报信号:为模拟真实的警报声,作为紧急疏散的信号
四、管理人员职责
应急避险演练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班主任及工作人员在演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领导和老师要预先作好部署,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既要确保演练顺利进行,通过演练来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也要防止在演练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1.管理人员及老师应做到:明确职责,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各必经路口、楼层都要有人负责。(具体方案详见每学期紧急疏散演练方案)
2.全体师生必须严肃对待此次演练,要当作是真的紧急事故发生,而不是一种游戏。
3.撤离中,应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
4.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及时报总指挥和卫生室。
5.各班到达操场集合后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先由班主任清点人数,然后把情况报告给总指挥处)
五、紧急疏散演练
(一)疏散路线和集中地
疏散路线为日常出操路线,集中地为学校操场。
(二)疏散注意事项:
1.老师指挥学生有秩序疏散。
2.在出教室门时,不准学生互相拥挤,避免跌倒,出现踩踏事故。
3.确保教室前后门正常打开,尽快完成教室外走廊整队。
4.疏散过程中,班级与班级之间疏散时要确保一定距离,要迅速,有秩序前进,不要奔跑,不要争先恐后,且由带队教师走在队伍的前面。
5.等到操场集中后注意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人数情况。
6.疏散姿势要点:
疏散过程中,应双手护头或捂住口鼻,以防被砸和烟熏等。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注意观察四周情形。
六、演练结束
当所有班级到达集中地点且经查实人数无误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并作总结讲话。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演练的效果。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教师课间楼道护导制度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的相关文件,为防止发生校园踩踏事故,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全体值班教师遵守执行。
一、值班时段
每节课课前五分钟、课后五分钟。
二、值班地点
教学楼各层楼梯口处。
三、值班人员及值班职责
1.按谁上课谁值班的原则,值班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规定值班地点。
2.负责维持上下楼秩序,监督学生按规定楼梯上下楼,确保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制止学生在楼梯、楼道上追逐打闹、推攘拥挤、争抢跑跳;制止学生在楼梯上系鞋带弯腰、穿脱外套、捡拾东西、牵手搭肩、停留起哄、大声喧哗;制止学生在楼梯扶手上坐立、滑行,确保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3.负责开关楼梯间照明灯。值班教师早晚时段视光线情况及时开关楼梯间照明灯。
4.及时处置。一旦发现有人摔倒,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学生继续前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力争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5.责任追究。若因不到岗,脱岗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班教师负直接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杜绝学校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发生,现根据我校实际,特作出如下规定和要求,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教导处、班主任要利用集会、班会、晨会等渠道加强对学生的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常识宣传和安全行为教育,如: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慢行,相互谦让,文明有序;学生集体上下楼梯的时候,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严禁逆向上下(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严禁学生在楼梯上滑行、转弯处打闹、做游戏等。
学生必须做到:
1.在大型集会、升降旗仪式、课外活动、及放学上下楼梯时,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听从班主任组织和安排;在课间操、晚自习前后上下楼梯时,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听从课任教师及晚自习辅导教师组织和安排。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拥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探出栏杆。
3.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4.集合、做操时教学楼学生按指定楼梯上下楼。
5.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6.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7.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8.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蹿,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9.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班主任平时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各种应急自护能力训练。
二、集体集会、出操、课外活动、晚自习、放学下楼梯时,班主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值周组的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靠近右边楼梯班级的学生,要从右边下,靠近左边楼梯班级的学生要从左边下,值周组的老师要在楼道中间进行组织,制止学生涌向一边,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三、升降旗仪式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按规定路线有序上下楼,重点负责楼梯口的安全。
四、课间操、课外活动由第二节上课的教师组织学生按规定路线有序上下楼,重点负责楼梯口的安全。结束回教室时由体育教师在楼下整理队形,组织学生列队,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规定路线有序上楼。
五、平时的集体集会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规定路线有序上下楼,重点负责楼梯口的安全。班级与班级的队伍保持2米距离。
六、班级放学时,由本班班主任组织学生按规定的路线有序下楼。碰上有几个班级同时要下楼时,相互礼让,严禁两个班级同时下楼。
七、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场地)上音乐、美术、信息、体育等课时,由班干部组织,在上课之前先在班级教室门口列队,在班干部的带领下前往上课。各任课教师提前在专用教室(场地)迎候学生并注意确保学生上下楼梯的有序和安全。
八、集体集会、出操,课间、课外活动、放学学生上下楼时,楼梯口秩序的维持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负责,值周领导要安排值周教师在楼道、门厅组织学生上下楼梯或进出楼门,所安排教师必须每天按时到岗值周领导要对值周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九、学生上楼时由值周组在楼前组织学生列队集中,待各班监督岗及各楼层值周教师到岗后,各班方可按规定路线有序的上楼。
十、总务处负责检查楼梯、楼梯扶手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有楼梯扶手有问题等各种楼梯区域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修。
具体要求如下:
1.保持楼梯及过道无杂物堆积。
2.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设立“安全通道”指示标志。
3.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张贴“靠右行走”、“请勿拥挤”等提醒标志。
4.雨雪天时在过道及楼梯设立防滑物质和防滑标志。
5.保证过道宽度、楼梯坡度及栏杆、扶手的高度符合国家建设设计规范。
6.保证楼梯及过道的照明设施完好,在重要通道装应急灯,以防停电。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处理办法:
1.可能出现的事故有扭伤、骨折、挤伤、踩伤、坠楼等。
2.当出现扭伤、骨折等情况时,在场者应立即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并报告学校领导。
3.校医室应备有活血止痛膏、冰块等急救药品和物品,并有完整急救措施,对于严重伤情,校医室应在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医院救治。
4.发生拥挤、混乱等情况时,值周组或在场的其他教师应立即制止拥挤局面,组织人员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同时迅速疏散学生。
5.值周组或在场的其他教师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6.擅自脱岗、离岗、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上《规定》希望各班级及时宣传到位,全体教师认真领会,并严格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的门、窗、空调、饮水机、暖气设备、多媒体教学设施等,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二、以上物品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教室门的钥匙班主任应指定专人保管。每天中午、晚上放学后班主任应检查教室的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关闭电源。值日生是否关锁好门窗。
四、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手机、计算器等)
五、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六、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七、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八、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消防、防震、防雷管理制度
为保障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防震、防雷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教师或保卫负责人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老师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地、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禁止下雨天在大树、建筑物等易遭雷击的地方避雨,教育学生掌握防雷知识。
11.教育学生掌握防震知识,利用黑板报、微信、学校公众号等手段进行宣传,做好每学期防地震演练。
12.消防、防震等每学期应急演练要常抓不懈,演练完毕要进行评估、总结、让全体师生牢记演练流程。
13.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查,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4.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5.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食堂、学术报告厅等);构筑物(如花园、屏风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校长,再报市教体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市教体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替代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五)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一旦出现汞散失,要及时进行处理。
(六)在进行力学等实验时,应告诫学生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等物品的坠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八)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九)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二、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三、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八)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药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化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1,2-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酚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酰氯等)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综治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房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作保障。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于承志
副组长:李福好
组员:王华、王芳、岳晓军、高群、张向辉、王晓菲、赵志军、车巍、杨越
副组长要将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处事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认真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学校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四、认真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五、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外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学校食堂、餐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学校师生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认真做好治保小组、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其组织成员应能随时到位,开展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保洁工作人员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八、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小旅店、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九、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学校和派出所联合设立监督岗,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随时监督。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受学校聘用,并在保卫科领导下,开展本职工作。
2.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3.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4.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5.对装卸物资、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6.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9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后,予以放行。
7.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保安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校们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学校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装置,其中重点部位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学校人员进入本学校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园夜间值班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校园夜间有人值班,确保学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特制定学校校园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1.巡查时间:学校值班人员负责从晚上6时开始到次日早上6时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夜间巡查人员为学校值班领导1人,夜间值班人员2人,共3人。
3.重点时段巡查安排:值班领导负责零点到零晨2点钟的巡查,值班人员负责2点到4点钟的巡查。
4.重点巡查时段巡查人员必须在校内巡查两次以上,发现非正常情况要妥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5.值班期间不履行值班职责、脱岗、出现安全事故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校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制度
1.学校电教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健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加强租赁房屋(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用于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租赁房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由管理部门配合保卫处进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有关情况,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确。
二、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租房须知》等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凡私有房屋、单位房屋出租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租房须知》等有关规定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租房许可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等有关手续,并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学校保卫处、物业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登记手续不全,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租房须知》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和单位承担。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房屋出租后的日常管理。
四、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时,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履行治安责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有治安方面的专项条款内容,并认真核实承租人的身份、证件、职业、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做到身份明不出租,情况不清不出租;经常、认真地进行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经常、认真地对承租人的治安责任进行检查督促,对不听劝告、不履行租赁合同中治安专项条款的承租人应向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报告,必要时应依法及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五、保卫处、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个人或单位出租的房屋、居住人员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整改安全隐患。
六、出租房屋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时,出租房屋的个人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不支持、不配合的个人或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安稳的环境,确保学校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用电、用水、用气及水路、电路、供气等设施、设备由学校后勤统一管理,应经常对学校水路、电路及用电器、供气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特别是暴风暴雨后进行及时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2.各班主任是本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师生安全用水、用电、用气意识。
3.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水路和供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应做好师生饮用水消毒杀菌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
5.禁止师生喝生水和不卫生的水,防止、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6.教育学生不得违章操作电器,使学生知道人体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更不能以人体任何部位直接接触裸露的带电体,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7.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查本班电路,发现问题不准自行拆修,应立即报告学校后勤组织维修。
8.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电器,不乱摸电源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9.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食堂食品饮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设有食品储存库房、冰箱、存放架等。
2.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3.库房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4.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5.冰箱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冷藏。
6.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7.学校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宣传食品安全、营养知识和法律知识,使其清楚的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的因素,知道采用何种正确的操作方法可减轻这些因素的危害,懂得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及卫生法律责任。
2.组织监督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检查。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组织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体检,做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协助市卫健部门搞好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4.组织实施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经常组织检查各项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卫生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现象及行为进行批评和制止,也可向上级领导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工作间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10.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1.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交通和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3.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校门口左右各50米)
14.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5.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6.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7.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18.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19.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教职工私家车停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内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对教职工的车辆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教职工自有车辆进出校园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2.所有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学校管理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3.所有教职工的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进入校园内必须下车推行,走大门专门通道进入校园,并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行政楼旁),其它区域禁止停放,自动上锁,请自行管理好车辆及车内财物。非机动车出校推行至大门外方可自由行驶。
4.严禁一切机动车进入校园内教学区域。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区必须在学校规定停车区域的车位上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进入学校区域(校前区和校内)限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机动车进校停放须有学校发放的“车辆出入牌”,并放在车内显眼位置。
5.一切车辆遇到学生应主动避让,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驶,机动车倒车时请看清车后情况,防止撞人、撞物,进入校区一律不准鸣笛,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车和试刹车。
6.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四个严禁”。既严禁酒后驾车,要提高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开英雄车、赌气车、闯红灯、闯单行道、随意变更车道及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接发短信等违章行为。
7.由于特殊原因,学校临时圈定占用的停车位,请教职工自觉遵守不停车,放学车辆出入校应错开学生放学的高峰期。尊重保安,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报告制度》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防控制度和措施
一、工作职责
1.确定传染病疫情预警,而当同一类传染病有3人以上同时发病时,及时按程序报告。
2.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和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3.班主任一旦得知本班学生确证为传染病,应第一时间履行程序。
4.学校办公室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5.充分利用校园网、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教育,切实加强学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6.建立学院传染病监控与报告制度。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与卫生保健教师联系,并同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班主任每天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领导小组负责统计上报。
7.心理辅导教师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具体预防措施要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阻断可能造成扩散的一切联系,等待市卫健部门的处理。
2.疫点消毒。由市卫健部门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对易感人群注射疫苗或进行预防性治疗。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应通过广播、校园网等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使学生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
6.在传染病发生期间,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食堂、教室等人员集中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7.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8.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9.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医务室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对各班存有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每学期将摸底调查的信息立即反馈给班主任。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的、学校医务室反馈的、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晨检及报告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级部、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检统计表签字后交级部,由级部信息员如实填写汇总表,交级部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班级原始报表一并于9:30前交卫生室。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部门教职工晨检记录表由检查人及信息报表人如实填写签字,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9:30前交卫生室。
三、卫生室晨检工作制度:
1.卫生室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前将各部门晨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登记在《请假登记及病因排查表》上归档。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二、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五、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七、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八、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九、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安全强身”意识,保证体育教学健康有序开展,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教师要树立安全意识,常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尤其是新生进行安全锻炼相关知识的宣讲。
2.要求学生上体育课时穿宽松合体的衣服,最好穿运动服,严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运动鞋;严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严禁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3.教师应进行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的教学,传授、引导学生了解掌握一些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避免和处理一些小的运动伤情的做法和方法。
4.教师应遵循体育教学(运动)规律,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对技术难度要求较高的动作,要讲解充分、示范准确、要求具体、层次分明,循序渐进地进行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
5.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对课上出现身体不适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询问,及时处理。学生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遇不适合的项目,可安排见习或适当照顾。
6.授课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教师离场等严重安全问题。课结束时,教师要采取有效的放松手段,及时消除学生的身心疲劳,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校医。
7.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意外受伤,教师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8.每次上课任课教师应根据授课项目和内容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学生应按要求进行锻炼,由于学生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的伤害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9.若教师失职造成损失或伤害事故,视损失和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安全教育课管理制度
各种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因此,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除了大力开展全社会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外,最有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好学校的安全教育,促进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为此,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课程、列入课表之中。
一、在课程上每班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
二、精心编制安全教育教材。根据学生成长发育的特点,组织专家编制针对坠楼、窒息、交通事故、溺水、地震、火灾、性侵害包括急救等不同的教材,以便学校因人施教。
三、创造条件建立“学生安全体验教室”。教室中可配备红绿灯、求救电话、人体急救模型等教学体验设备,专门为学生设置急救互救、自然灾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会安全、逃生避险技能训练等不同学习板块。学生可以通过课堂实践来摆脱单一的理论教学,能够掌握一些简单的求生技能,而全新的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建议能统筹安排,选择试点学校尤其是小学有计划、分年度建立安全体验教室,让孩子在实践体验中掌握、记牢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预防和控制孩子意外伤害的发生。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课间操是以锻炼身体,提高学生身体、心理健康水平,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了确保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条例:
1.下课铃声响后,体育委员立即整队,按次序带队跑步到达指定场地。学生要做到快、静、齐。
2.在指定地点,迅速整队,不可走动、说话。
3.不可无故滞留在教室。
4.班主任要亲临现场,及时检查出操纪律和人数。
5.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做操动作要到位、有力,符合节奏、不抢拍,不拖沓。
6.课间操做完,学生立正、听候班级体育委员整队,经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带队回教室。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
2.自觉排队用餐,不得随意插队。
3.就餐时应在餐厅用餐,不得随意带回教室或其他场所就餐。
4.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就餐时不要大声喧哗,嬉戏追逐。
5.维持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饭后应将剩余饭菜倒在桶内。
6.爱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适量用饭菜,杜绝浪费现象。
7.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操作间。
9.严格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和调度。
10.尊敬食堂工作人员,若有意见,需礼貌提出或通过老师转达,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更不得辱骂和有其它无理行为。
11.学校值班教师每餐对学生的就餐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行为的将给予学生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生活管理工作人员按时到位,管理好学生就餐、安全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中午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提高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效率,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午休管理制度,希望全校师生认真执行。
1.在午休时间内,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教室内安静地休息或学习,禁止任何人在教室随意走动,讲话以及有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发生。
2.所有学生在午休铃响后3分钟之内进教室,3分钟后禁止任何学生出入校园、上厕所、打扫卫生、倒垃圾等活动。在此期间,学校大门关闭。如有特殊情况,需凭班主任和值日教师批准的请假条出入校门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3.午休期间各班要有老师值日,特别是午休前30分钟,督促班级学生午休。学校值日领导巡查全校午休纪律,做好记载。
4.如需上厕所,每次只能去一个,不得结伴而行,上下楼梯需轻手轻脚,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5.午休期间每班设一名班干部在讲台前记录违纪学生姓名,把请假学生名单写在黑板上,并协助老师、学生会、值日领导管理好午休纪律。
6.学生会值日生,在午休铃响后5分钟左右,进入各班清点学生人数,除去请假学生后,有缺席者,如实记载。午休期间,学生会值日生,要对学校午休纪律巡查,每次每层由1名值日生巡查,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值日领导或本班老师,不得硬性管理,以致影响全班乃至全校的午休纪律。
7.午休时间内,禁止车辆出入学校,谢绝学生家长来访。
8.学生在午休期间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值日教师管理。对违规违纪的学生、不服从值日教师管理的学生,一经核实,学校将按照校规校纪予以严肃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上课时间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进出校园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纠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
2.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
3.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原因。全体学生必须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4.学生迟到后应向值日教师说明情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5.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学生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校静校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安全工做会议精神,加强对学校学生的管理,有效解决教师和家长的心头之患,预防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下午放学后15分钟,学生立即离校。各班要提前为放学静校做好充分准备,包括保持清洁、整理桌椅、收好学具、列队集合、强调纪律、关闭电器和门窗等。
2.放学时一定把学生组织好安全送出校园,不准让家长进校园接送学生。
3.班主任教师务必加强路队管理,从出教室、下楼、出校门送到学校安排好的指定地点,始终排成两列纵队,保持安静,缓步前行,路队行进中不得出现追逐疯跑、高声喧哗、拥挤推搡、勾肩搭背、并排而行、加塞抢位、断断续续等现象。
4.各班路队长要以身做则,尽职尽责,控制速度,出校后督促本班成员坚持队形,到学校安排好的指定地点。
5.所有班级放完学后,学生必须全部离校,不得无故逗留,如遇到特殊情况,有少数学生需延后放学时间,班主任教师或相关教师务必提前向校领导请示。
6.学生离校后,值周领导带领保安开始清校、排查;学校门卫在放学后30分钟后关闭教学楼卷帘门和电阐。
7.班主任教师教育学生周六周日,节假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因自行到校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落实“人生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肩负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被监护人的安全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父母或者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家时,甲方负有完全管理责任,应制止其在危险地段活动;制止玩火,玩电,游泳,滑冰及从事其他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其外出遇见有不安全因素时,应有成年人随同。
2.甲方要经常教育和保护被监护人校外路段的安全。每天要按时接送被监护人上下学;对未满12周岁的被监护人应制止其骑自行车上学。
3.甲方应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方式教育被监护人,被监护人应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应该及时告知乙方或学校。
4.甲方应管理好家庭危险品,严防被监护人接触或带入校内。
5.甲方树立季节性的安全防范意识。夏秋两季谨防被监护人食用施过农药的蔬菜瓜果,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春冬两季取暖注意防煤气中毒(尤其是在校外租房居住者),给被监护人适时加减衣服。
6.甲方知道监护人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履行监护职责并且及时告知乙方和学校。
7.甲方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做危及他人的行为。
8.甲方积极配合学校和乙方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9.甲方要自觉对被监护人进行人身保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10.凡因不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造成被监护人安全事故的,除人为因素外,甲方完全承担事故责任。不得无理牵扯教师和学生,给学校和教师推卸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甲方的被监护人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2.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定期预防和消除教育环境中的安全隐患。
3.积极宣传保险知识和政策,动员甲方给被监护人加入人身保险。
4.按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作息时间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5.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进行必要的管理,告戒和制止。
6.发现甲方的被监护人擅自离校等与其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及时告知甲方。
7.甲方的被监护人在校时出现意外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告知甲方。
三监护人在校时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教师及时协调,不能协调处理时,将遵照〈〈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活动项目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学习和提高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完善重大活动申报和审批手续。
2.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
3.每次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向上级申报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得到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其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学校值班和领导重大节日带班制度
1.学校从周一到周日实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2.值班人员要督促检查各教学楼、办公楼情况,并巡视校园内的情况,注意学校安全。
3.带班领导应注意听取有关部门及值班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和处理偶发事件。
4.带班领导要解决重大节假日全天及晚上的接访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有关部门的来电来函及通知和文件,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值班记录,并经带班领导审阅签名。
5.因故不能值班的,自己找人代替,若无故不值班者,应受到批评,如发生偶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影响教学秩序,按工作失职处理。
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防止校园恐怖暴力欺凌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和安保人员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抗击校园暴力袭击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能在暴力袭击事件发生时有组织、迅速地引导师生安全躲避,阻挡暴徒的闯入,制止暴徒的袭击,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特成立以下机构并明确相关的职责。
一、机构及职责
1.防暴恐领导小组:
组长:于承志
副组长:李福好
组员:王华、王芳、岳晓军、高群、张向辉、王晓菲、赵志军、车巍、杨越
职责: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2.现场防暴组(包括巡逻队和预备队的成员):
巡逻队的成员:张永强、王振松、李冉、胡潇晗
预备队的成员:董立泉、闫飞体育组唐夕金、朱永振等
职责:校园发生暴力时,组长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阻止,制服,必要时可进行正当防卫
3.现场疏散组:
王华、办公楼音乐组、美术组的女教师
职责:校园发生暴力时,组长及时人员立即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机智地带领到安全地带,保护起来。
4.现场救援组:王芳、二楼体育组的女老师
职责:校园发生暴力时,迅速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重伤员立即与120联系,送医院治疗。
5.现场通讯联络组:
张向辉、闫飞
职责:校园发生暴力时,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向110报警,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二、具体措施
1.器材配备:在门卫室配置通信工具、防暴铁锹、木棒等随手可拿的防暴器材。
2.信息通畅: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的领导、教师,门卫立即进行防卫,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报警和120。
3.集合:听到警报,中层领导立即组织预备队的教师到达出事地点,合力止暴。在教室的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关闭好门窗,保护好学生。室外上体育课的学生要在老师的指挥下,远离歹徒,迅速回教室并关闭好门窗。
4.直击目标:采用适当手段从精神上击垮或武力制服施暴者,移交公安机关。
5.救援:救援小组负责对被伤害的教师、学生进行第一时间救助,协助120送医院治疗,协调处理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6.接待来访:学校第一责任人只负责接待教育行政部门的来访,没有义务对其他媒体进行事件评说,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更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