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494483611U/2022-03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石岛人民医院 | 组配分类 | 公卫措施 |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共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 我院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护人员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立即上报主管院长和市疾控中心,并要详细报告事件的时间、地点、详情,报告要准确及时,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同时要做好记录、控制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注意保密工作。
2. 保证在报告的同时,边处理边抢救,积极准备好应急物资,与院内疫情人员、主管领导和上级疾控部门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无阻以便获取相关的信息。
3. 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的报告时限。
4. 我院建立了疫情报告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电话:7378220、18906315199),以确保事件报告及时无误。
5. 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预防调查控制抢救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渎职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