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4944836031/2022-005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中医院 | 组配分类 | 行风建设 |
1目的: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管理,推动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对医德医风工作要求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管理工作。
3医院医德医风领导机构为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医德医风建设考 评工作会议,研究并部署工作。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3.1认真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医德医风工作指示精神;
3.2对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的人和事作出处理决定;
3.3讨论修改并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管理制度。
4医德医风综合协调部门设行风办(挂靠政工科),主要职责:
4.1协调医德医风相关工作;
4.2定期分析医德医风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
4.3对医德医风档案实施管理;
4.4负责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和管理,及时反馈信息;
4.5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做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6定期汇总医德医风情况,并向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4.7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5医德医风工作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专人负责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各部门统筹安排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纳入常态长效管理。同时,对医德医风工作采取问责制,对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责任。
6医德医风教育由政工科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实施。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及科室加强对新职工、进修医生或护士、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教育和管理。新职工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7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科室目标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每月组织职能部门对医德医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
8按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院医德医风考评小组由院党政领导、院办、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实施对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各部门医德医风考评小组人员由各部门自行决定。院科定期召开医德医风考评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做到奖优罚劣。医德医风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对职工的年度考核,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德医风考评小组职责:
8.1对涉及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的人和事,做出处理意见。
8.2接受医德医风当事人的申诉,并进行复议。
8.3对患者投诉及表扬的人和事提出考核意见。
8.4形成医德医风综合考评意见。
8.5对医德医风考评结果有建议权。
9积极发挥院外行风监督员在医德医风监督检查中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9.1通过对住院患者电话回访、发放征求意见函、门诊患者问卷调查、召开医患沟通会等方式多途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9.2医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医院内设立意见箱、社会监督和举报电话,有专人负责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10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和为民服务意识。
10.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九项准则》,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遵纪守法和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自觉性。
10.2医务人员不得给病人开出不必要的检查,不准借患者名义和工作之便为他人开“搭车药”、“搭车检查”等。
10.3医务人员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他人出具各种假诊断证明。
10.4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不准自订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分解收费,严禁科室和个人收取现金。
10.5凡我院已开展的各种医技检查、诊断治疗、药物调配等医疗业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院外介绍医疗业务从中收取好处费。
10.6医务人员不得有“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行为。
10.7对违反医德医风和廉洁行医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当事医务人员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