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760990369T/2025-001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第三十七中学 | 组配分类 | 教学信息 |
3月13日下午,在录播教室,由初三年级道法教师方苑就《公民基本权利》课题,呈现了一节精彩的树标课。初中部全体领导及没有课的老师参加活动,并进行了研讨。下面是针对此节课的点评汇总:
1.情境创设生动:授课教师通过视频迅速吸引学生注意力,让抽象的公民权利概念变得具象化。学生们基于熟悉的情境展开思考与讨论,积极参与课堂互动,课堂气氛活跃,有效提升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知识讲解透彻: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类别,如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等,教师不仅详细阐述了各项权利的内涵,还通过对比、举例等方式区分易混淆知识点,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侵权表现等,帮助学生构建起清晰的知识体系。在讲解过程中,教师注重结合宪法条文,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公民权利受宪法保障。
3.学生主体凸显:课堂上设置了自学环节,学生们独立思考,各抒己见、共同进步,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锻炼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