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494485350A/2025-003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第三十八中学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职责,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在我校原有出勤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一、出勤规定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上午出勤时间为8:00-12:00,11:30后没课的教职工可到餐厅就餐;下午为 13:30 - 17:30。临时调整作息时间时,按临时调整工作时间执行。
3.家庭确有实际困难,无法按规定出勤的教职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写清具体到校或离校的时间及事由,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经学校公示后方可执行,按月累计缺勤时间,累计达到8小时视为事假一天。
二、请假规定
4.教职工经学校领导批准外出参加相关业务会议、培训、考察、学习等按公假处理。
5.教职工探亲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均按国家规定办理。凡超假者,均按事假处理。
7.女教工怀孕,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内,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可不参加升旗仪式、全校性和所在部门的会议及活动。
8.病假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如因急病无法事先递交的,经核实后事后补交。
9.因事、因病请假须经批准后有效,未经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凡开具假病历假证明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假期终止,及时销假。如果实际请假时间(天数)超出批准时间(天数),请假人应向考勤部门说明理由。凡未经批准的休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10.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班主任会、教研组(年级、处、室)会议、党工团会议等请假者需要提前向主持会议的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手续
11.所有请假均应履行手续,填写教职工请假单。请假单由请假者本人或者级部、处室负责人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总后提供给财务室作为落实考勤发放补贴的依据。
12.请假不足半天的,教师由级部教学主任批准。
13.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时 告知所在级部。
14.请假一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同时告知所在处室、级部。事假超过五天(含五天)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15.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外出离开荣成市须报校长审批。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学习和其他公务,事前都应向相关部门领导正式请假。
16.各种请假手续应提前办理(突发事故和急病急事应电话或口头告知,事后一周内补齐手续)。
四、考勤规定
17.正常工作期间进出校门实行登记制度,凡8:00-11:30、14:00-17:00 期间进出校门需登记。
18.党工团会议、班主任会、年级教师会等考勤由相应活动组织部门负责,设立考勤簿并做好记录备案。
19.全体教职工必须严肃教学与会议纪律,校领导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凡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20.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请假期到,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岗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到校但没有履行工作职责者。
五、处罚措施
21.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全校性活动,缺勤一次计旷工2小时。
22.正常工作日迟到、早退一次,半小时以内的计旷工半小时,超过半小时 的按实际时间计算。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教职工大面积无法正点上班情况除外。
六、相关说明
23.教职工考勤由办公室总负责,每周至少查一次考勤,按月公示出勤情况。涉及全校性大会、重大活动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及时公示,其他会议、活动考勤由相关处室负责考勤。
24.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或由学校研究决定。
25.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