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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2371082495186459H/2025-0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荣成市实验中学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荣成市实验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20:54 来源:荣成市实验中学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职责,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在我校原有出勤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一、出勤规定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上午出勤时间为8:00-11:40,11:30后没课的教职工可到餐厅就餐;下午为 13:00 - 16:40(夏令时13:45-17:30),16:40(夏令时17:30)以后没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离校。临时调整作息时间时,按临时调整工作时间执行。

3.家庭确有实际困难,无法按规定出勤的教职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办公室,写清具体到校或离校的时间及事由,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经学校公示后方可执行,按月累计缺勤时间,累计达到8小时视为事假一天。

二、请假规定

4.教职工经学校领导批准外出参加相关业务会议、培训、考察、学习等按公假处理。

5.教职工探亲一般应安排在节假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均按国家规定办理。凡超假者,均按事假处理。

7.女教工怀孕,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内,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不参加升旗仪式、全校性和所在部门的会议及活动。

8.病假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如因急病无法事先递交的,经核实后事后补交。

9.因事、因病请假须经批准后有效,未经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凡开具假病历假证明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假期终止,及时销假。如果实际请假时间(天数)超出批准时间(天数),请假人应向考勤部门说明理由。凡未经批准的休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10.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班主任会、教研组(年级、处、室)会议、党工团会议等请假者需要提前向主持会议的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手续

11.所有请假均应履行手续,填写教职工请假单。请假单由请假者本人或者级部、处室负责人备案。办公室汇总后提供,作为落实考勤发放补贴的依据。

12.教师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须经校长批准,半天至一天需副校长批准,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批准。请假要提前向分管主任申请,由主任调好课。如果确实调不开,要服从工作大局,不得空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13.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外出离开荣成市须报校长审批。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学习和其他公务,事前都应向相关部门领导正式请假。

14.各种请假手续应提前办理(突发事故和急病急事应电话或口头告知,事后一周内补齐手续)。

四、考勤规定

15.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合理,服从于学校工作大局需要。

16.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请假,事后销假。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让别人捎假没捎到者,均做旷工处理。

1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时时段计入时长。

18.参加进修学习期间,参照以上规定执行。教职工婚、丧法定假、产假及因公外出办公事、进修学习等只记录。

19.值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请假调换值班。无故缺勤、擅离岗位和进行其他违禁活动视为渎职。

五、处罚措施

20.考核办法:教师每学期病假不超过3天,事假不超过2天,病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只记录,不纳入考核。超出这一时限的,事假每课时扣0.1分,病假每课时扣0.05分,特殊情况(如大病及直系亲属大病等)学校酌情扣分。其中病假连续且超过三天的,需要出具医院证明。

21.一学年旷工超过一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学期内不能评优。

六、相关说明

22.教职工考勤由办公室总负责,每周至少查一次考勤,按月公示出勤情况。涉及全校性大会、重大活动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及时公示,其他会议、活动考勤由相关处室负责考勤。

23.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规定或由学校研究决定。

24.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