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49517102XR/2024-02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荣成市第二十九中学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职责,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在我校原有教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权利与义务
1.教师依法享有专业自主权,包括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教学改革与实验,参与学术交流,评定学生品行及学业成绩等。
2.经济保障权,确保教师按时足额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寒暑假带薪休假。
3.民主管理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
4.资源使用权,合理使用学校教学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资源。
5.发展保障权,参加业务进修、学术研究及培训活动,学校提供专业发展支持。
6.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十不准”。
7.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8.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二、岗位管理与考核
9.实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按编制部门核定岗位数及条件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10.建立“四维考核体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及奖惩依据。
11.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者取消评优、职务晋升资格。
12.制定教师专业发展五年规划,定期组织培训、交流及考察。
1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选聘、培训、考核及评优机制。
三、出勤与请假管理
14.学校实行坐班制,明确上下班时间。
15.教职工需按时出勤,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请假。
16.教职工因公外出、探亲、婚丧假、产假等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7.病假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急病可事后补交。
18.所有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备案。
19.请假需提前办理,特殊情况可电话或口头告知,事后补齐手续。
四、考勤与纪律
20.正常工作期间进出校门实行登记制度。
21.会议、活动等考勤由相应部门负责,做好记录备案。
22.教职工必须严肃教学与会议纪律,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者按学校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23.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请假期到不按时销假又不按时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处罚与激励
24.对违反校规、合同或造成教学事故者,视情节给予警告、降薪、解聘等处理。
25.对触犯《教师法》及师德“红线”行为,依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6.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师德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六、附则
27.本制度配套实施细则包括《教师岗位说明书》《师德负面清单》《教师申诉处理办法》,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28.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
29.本制度解释权归荣成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务委员会。
30.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