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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荣成市二十三中学区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荣成市斥山街道中心完小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8:30 来源:荣成市二十三中学区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校就读学生。

第二章 礼仪仪表

第三条学生衣着要整洁朴素大方,在校期间要统一规范着装校服。

第四条学生不得化妆、染发、烫发、佩戴饰物,女生不准留披肩发型、不准穿高跟鞋,男生不准留长发。

第五条学生遇到师长或来宾应主动让路并问好或行礼。进入老师办公室或上课时间进入教室要喊“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六条适时使用礼貌用语。对师长和学校工作人员不得直呼其名,不准叫侮辱性绰号。

第七条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团结同学,不起侮辱性绰号。

第八条尊重老师劳动,诚恳接受老师批评,有意见要坦诚地和老师交流,不顶撞、不闹情绪。

第九条尊重他人,守时守信,乐于助人,和睦相处,反对小团体意识。

第十条礼貌待客。使用好微笑、鞠躬、握手、鼓掌、礼让、起立等体态语言,接递物品用双手,客人离开时要起身相送并道别。与外宾接触要不卑不亢,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

第十一条观看演出或比赛时,要提前入场,适时适度鼓掌,不起哄,不喝倒彩,不提前退席。演出或比赛结束,要起立鼓掌,先欢送领导老师、来宾退场。

第十二条就餐时要自觉排队,不得拥挤,加塞。

第十三条养成强烈爱校意识,言行举止展现斥小学子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学校名誉。

第三章 出入校门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一进一出管理,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出入校门。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无故出校门,有特殊事由提前离校者需请假,经允许后方可出校。

第十六条门卫有权制止任何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随意出校,学生应自觉服从值勤、保卫人员的管理。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要按时到校,上课预备铃响后到校者为迟到。

第十八条学生要按时离校,未到放学时间离校视为早退(学生因特殊事由请假提前离校者除外)。放学后 20分钟实行静校,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在学校逗留。

第十九条学生有事、有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或年级主任请假。

第二十条实行考勤制度。各班值日班长上课前主动向任课老师汇报出勤情况;节假日返校后班主任应将出勤情况及时上报级部。出勤情况作为学生品行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学生因特殊事由不能到校者要事先请假,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病、事假须有家长书面说明;病假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因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者,事后要由家长补假。

第二十二条学生逾假未归,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级部报告。学生请假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上明确监护责任。

第二十三条学生经学校同意,参加比赛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四条学生正常在校时间未办理请(补)假手续、无合理理由不到校者视为旷课。

第二十五条学生有旷课行为者,期末不得参与和美学子、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评选,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亦适用于课间操、眼操、校会、班会、劳动及外出参观、课外实践活动等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

第五章  课堂管理

第二十七条 课堂教学秩序不容侵犯。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破坏课堂教学秩序;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任课教师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第二十八条 上课前,要准备好课本及学习用具,并整齐地放在左右两角上,等待教师上课。上课铃响前一分钟,要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坐好,保持良好的坐姿,右手压左手平放桌面,自然挺胸,两脚平放地面,与肩同宽。

体育课、音乐课等要在上课铃响前以班为单位整齐地带队至上课场地。

第二十九条学生上课迟到,要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或其他教学场所。

第三十条 上下课时要按照规定的仪式由师生互致问候。

第三十一条 上课时学生要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与。发言时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回答问题时声音要洪亮。

第三十二条 学生课上不得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课桌上不得摆放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不得私自更换座位,不得随意进食。

第三十三条坐姿、执笔姿势要端正,做到三个一:眼睛与课本或作业本保持一尺左右的距离,胸离课桌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

第三十四条当堂作业要按时完成,做到书写工整、卷面整洁,不拖交作业,课本不折、不撕裂,作业本、练习本不乱画,全部用完后,作为废纸处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自由活动、体育活动时间及其他时间滞留在教室,同样按要求保持安静。

第三十六条 外出上课及大课间等离开教室时,桌面上不留任何物品,凳子归位,地面整洁。

第六章 校内考试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要按时参加考前教育,端正考试态度,明确考试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同时协助老师布置好考场。

第三十八条学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否则按校规做旷考处理。

第三十九条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保持考场肃静,维护考场秩序。

第四十条考生应在每场考试开考前 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第四十一条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否则以作弊处理。

第四十二条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班级、姓名等所有要求填写的项目填在答卷或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仔细填写(填涂),不要出错。

第四十三条考生在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擅自互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准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其他考生抄袭;不准互换试卷;不准寻找借口离开考场或接受场外答案;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试题上如有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应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但不得询问与答卷有关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第四十五条每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答卷。

第四十六条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延迟交卷,否则该场试卷判零分,并视情节轻重决定违纪处理。

第四十七条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凡下列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

抢答、拖答、偷看书籍、小抄、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夹带资料、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不仅限于上述行为的不符合考试规则要求的各类行为。

第四十八条严禁考试违纪或作弊。根据校规规定:凡考试违纪或作弊者,该场试卷判零分,视情节轻重,依据学校违规违纪相关办法进行处置。

第七章 班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班主任是班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班干部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务管理。

第五十条班级须制定班级公约,实行班干部竞聘制度和值日班长制度。

第五十一条值日班长要每天协助班主任检查学生仪表、班内卫生、学生出勤等常规工作。

第五十二条教室内布置要简洁得体,不准乱贴乱画。地面、墙壁、垃圾桶等要整洁,课桌凳排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有序。

第五十三条值日生要打扫教室卫生,及时倾倒垃圾。

第五十四条班级每日有专人负责考勤、检查眼操、关闭多媒体设备、电灯、开关门窗等。

第五十五条值日生每天早晨、中午大清扫,晚上主要以捡为主。

第五十六条其它同学早晨到校后,要自觉进教室自主学习,也可放声晨读。

第五十七条学年开始、结束时班级要和总务处办理教室使用交接手续。

第八章 课间操管理

第五十八条课间操是加强班集体建设、塑造形象、展示校风的重要窗口,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场合。

第五十九条学生必须按时上课间操,不得无故缺勤。课间操原则上要求全体同学必须出操,因病、因事不能上操的学生,需由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1次,进行批评教育,再次无故缺勤,则依据学校违规违纪相关办法进行处置。

第六十条上操时,班主任老师组织好班级路队,班主任老师跟队,队伍进行途中喊口号,喊出精气神。到达操场,按指定位置站好。做操期间,记住指令,动作规范到位。做操毕,排齐队伍往回带,到达厕所前方可散队,按顺序进入厕所,排队回教室。

第九章 集会管理

第六十一条学校每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学生参加升旗仪式,要按规定时间、指令快速整队;以班为单位按跑操带队要求集体跑步带入场内;到达指定位置后,保持适当距离,整齐肃立;升旗仪式过程中要仪态庄重,唱国歌声音要宏亮。

第六十二条学生参加升旗仪式,须统一着装校服。升旗仪式时要脱帽、肃立、高唱国歌,国歌奏响时师生无论是否在场内,均要立定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第六十三条学生参加集会,要整队按时到达,在规定位置就坐。集会中要保持肃静和端正坐姿,认真听讲,不准做任何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注意保持会场整洁。学生登台发言时,要向师长、听众致礼,发言结束要道谢。集会结束,要在统一指挥下有秩序退场。

第六十四条外出参加集会活动,要服从指挥,尽快整队带入场内,不准自由散漫、反应迟滞。

第十章 课外管理

第六十五条教学区(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是师生教学、休息的主要场所,要保持肃静。学生课间及休息时间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学生上下楼梯要轻脚慢步、靠右行走,教室门要轻开轻关。

第六十六条教学楼内不准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第六十七条严禁吸烟、饮酒、打架斗殴。

第六十八条举止文明,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遇事要冷静,依靠学校、老师,采取正当途径处理师生、学生间矛盾,维护自身正当利益。有错要敢于认错,虚心接受批评。

第六十九条严禁校园欺凌。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注: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第七十条学生要文明上网,不得浏览色情、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不得发布、传播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及不负责任的信息,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交友聊天等虚拟世界。不得随意在微博、QQ空间等网络平台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学校学生违规违纪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第七十一条严禁学生不文明交往。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依据学校学生违规违纪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第七十二条不进舞厅、游戏厅,不打台球。非休假日晚上不玩手机与电脑。

第七十三条学校遵循全员育人原则,学生要尊重全校教职员工并自觉服从教育管理。

第七十四条放学后学生要按时回家,因特殊事由需晚回家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的同意。

第七十五条有事外出要禀告家长,要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不到爸爸、妈妈单位乱打乱闹。尊敬家长,不顶嘴,不赌气。

第十一章 卫生管理

第七十六条教室及班级所属卫生区实行每日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值日生每天早晨、中午清扫,晚上主要以捡为主;每周一大扫由卫生委员分工,全体同学参加。

第七十七条卫生值日、扫除要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无污物,楼梯门厅擦净见原色,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及时倾倒。

第七十八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污物;不吃不洁食物。

第七十九条学生要讲究用眼卫生。眼操时间由值日班长负责,督促大家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学习时保持正确坐姿,不在光线暗弱的地方或直射阳光下学习,不在走路乘车时看书。注意劳逸结合。

第八十条要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积极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

第十二章 就餐管理

第八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不挑食偏食、暴食暴饮,在外就餐时讲究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第八十二条学生领餐时不得奔跑,不加塞,不拥挤,不奔跑,自觉维护就餐秩序。不得在教室外吃东西。

第八十三条学生就餐要爱惜粮食,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学生用完餐后,自动将餐盒分类于饭箱内摆齐。剩饭菜要倒入餐余垃圾桶内。

第十三章 公物管理

第八十四条学生要自觉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不准在建筑物和课桌凳上乱写乱画,要爱护草坪,遇风雨天气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损坏。

第八十五条班级所辖区域(包括教室、对应走廊、门厅、楼梯、卫生工具箱及相关墙壁等)内公物由班级包干管理。发现公物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

第八十六条学生要自觉节电节水,节约粮食,杜绝浪费。

第十四章 安全管理

第八十七条自觉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出入校门。

第八十八条学生上课期间,教室前后门必须保持畅通。

第八十九条学生课间上下楼梯要遵守秩序,不得推搡、拥挤,遇到前方人群拥塞,要原地等候或有秩序后退,防止出现因人群拥挤踩踏而造成人身伤害。

第九十条学生离开教室到外堂上课或放学后,由值日班长、值日生或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负责关好门、窗及电灯、多媒体设备等电器。

第九十一条与学习无直接关系的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不得带入学校。

第九十二条学生打扫卫生擦玻璃时,不准探身擦拭外窗。

第九十三条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形,在场学生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值班人员或有关老师到场处置。

第九十四条学生要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不得隐瞒。如因瞒报漏报而出现意外情况,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承担。因身心原因需要服药的学生,药物必须由家长掌控。如学生确需在校服药,家长必须提前给学校报备。

第九十五条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穿马路。

第九十六条学生要远离校内外建筑工地及一切有危险标识的地方。

第九十七条禁止学生脱离家长监护,擅自到河道、湖泊、水库等不安全的地方游泳。

第九十八条学生遭遇危险和不法侵害时要冷静处置,通过正当途径,尽力把不法侵害降到最低。

第九十九条学生可自愿参加由学校协助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一百条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

第十五章 手机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为加强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

第一百零二条在校期间学生需要与家长联系时,可到老师办公室寻求老师的帮助,老师要及时给予学生帮助。

第一百零三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入校,需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且只允许携带非智能手机,但不能在校园内使用,如违规使用取消携带非智能机资格。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四条本校规于 2023 年 9月正式实行。

第一百零五条本校规解释权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