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49518631XM/2025-009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荣成二中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校就读学生。
第二章 礼仪仪表
第三条 学生衣着要整洁朴素大方,在校期间要统一规范着装校服。
第四条 学生不得化妆、染发、烫发、佩戴饰物,女生不准留披肩发型、不准穿高跟鞋,男生不准留长发。
第五条 学生遇到师长或来宾应主动让路并问好或行礼。进老师办公室或上课时间进入教室要喊“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六条 适时使用礼貌用语。对师长和学校工作人员不得直呼其名,不准叫侮辱性绰号。
第七条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团结同学,不起侮辱性绰号。
第八条 尊重老师劳动,诚恳接受老师批评,有意见要坦诚地和老师交流,不顶撞、不闹情绪。
第九条 尊重他人,守时守信,乐于助人,和睦相处,反对小团体意识。
第十条 礼貌待客。使用好微笑、鞠躬、握手、鼓掌、礼
让、起立等体态语言,接递物品用双手,客人离开时要起身相送并道别。与外宾接触要不卑不亢,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
第十一条 观看演出或比赛时,要提前入场,适时适度鼓掌,不起哄,不喝倒彩,不提前退席。演出或比赛结束,要起立鼓掌,先欢送领导老师、来宾退场。
第十二条 就餐时要自觉排队,不得拥挤、加塞。
第十三条 养成强烈爱校意识,言行举止展现二中学子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学校名誉。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要按时到校,上、下午预备铃后进入教室者视为迟到。
第十五条 实行考勤制度。各班值日班长上课(晚自习)前主动向任课老师汇报出勤情况;周末返校后班主任应将出勤情况及时上报级部。学生因特殊事由不能到校者,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六条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需持书面请假条,学生逾假未归,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级部报告,学生请假一周以上必须由家长在请假条上明确监护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正常在校时间未办理请(补)假手续、无合理理由不到校者视为旷课。
第十八条 学生有旷课行为者,期末不得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等综合荣誉评选,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亦适用于自习、课间操、眼操、校会、班会、运动会、课外实践活动等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
第四章 课堂管理
第二十条 课堂教学秩序不容侵犯。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破坏课堂教学秩序;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任课教师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第二十一条 上课铃响后学生必须进入教室、实验室或其他教学场所,按照课程安排做好准备,并静候教师上课。体育课要在上课铃响前以班为单位整齐地跑步至上课场地。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上课迟到,要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或其他教学场所。
第二十三条 上课时学生要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与。发言时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回答问题时声音要洪亮。
第二十四条 学生课上不得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课桌上不得摆放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不得私自更换座位,不得随意进食。
第二十五条 为保持自习课室内安静,学生之间不宜讨论问题。未经老师允许,不准学生到教室以外的区域自习,不准学生私自换座位。
第五章 校内考试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考前教育,端正考试态度,明确考试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同时协助老师布置好考场。
第二十七条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保持考场肃静,维护考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和必需的文具,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否则以作弊处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在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擅自互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准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其他考生抄袭;不准互换试卷;不准寻找借口离开考场或接受场外答案;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试题上如有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应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但不得询问与答卷有关的问题。
第三十条 每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答卷。
第三十一条 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凡下列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
抢答、拖答、偷看书籍、小抄、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夹带资料、使用词典笔等电子产品,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将试卷带出考场等,不仅限于上述行为的不符合考试规则要求的各类行为。
第三十二条 严禁考试违纪或作弊。根据校规规定:凡考试违纪或作弊者,该场试卷判零分,视情节轻重,依据学校违规违纪相关办法进行处置。
第六章 班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班主任是班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班干部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值日班长要每天协助班主任检查学生仪表、班内卫生、学生出勤等常规工作。
第三十五条 教室内布置要简洁得体,不准乱贴乱画。地面、墙壁、垃圾桶等要整洁,课桌凳排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有序。
第三十六条 值日生要打扫教室卫生,及时倾倒垃圾。班级铁橱供学生存储学习用品用,要保持整洁,不准乱贴乱画、乱放杂物。
第七章 早操、课间操管理
第三十七条 早操和课间操是加强班集体建设、塑造形象、展示校风的重要窗口,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场合。学生必须按时上早操和课间操,不得无故缺勤。课间操原则上要求全体同学必须出操,因病、因事不能上操的学生,需持学校医务室或有关医院证明,由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1次,进行批评教育,再次无故缺勤,则依据学校违规违纪相关办法进行处置。
第八章 集会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学生要按规定时间、指令快速整队;以班为单位按跑操带队要求集体跑步带入场内;升旗仪式过程中要仪态庄重,唱国歌声音要激越宏亮。
第三十九条 学生参加集会,要整队按时到达,在规定位置就坐。集会中要保持肃静和端正坐姿,认真听讲,不准做任何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注意保持会场整洁。学生登台发言时,要向师长、听众致礼,发言结束要道谢。集会结束,要在统一指挥下有秩序退场。
第四十条 外出参加集会活动,要服从指挥,尽快整队带入场内,不准自由散漫、反应迟滞。
第九章 课外管理
第四十一条 教学区是师生教学、休息的主要场所,要保持肃静。学生课间及休息时间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学生上下楼梯要轻脚慢步、靠右行走,教室门要轻开轻关。
第四十二条 教学楼内不准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第四十三条 举止文明,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遇事要冷静,依靠学校、老师,采取正当途径处理师生、学生间矛盾,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第四十四条 严禁校园欺凌。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注: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第四十五条 学生要文明上网,不得浏览色情、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不得发布、传播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及不负责任的信息,不沉湎于网络游戏、交友聊天等虚拟世界。不得随意在微博、QQ空间等网络平台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
第四十六条 严禁学生不文明交往。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依据学校学生违规违纪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第十章 卫生管理
第四十七条 卫生值日、扫除要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无污物,楼梯门厅擦净见原色,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及时倾倒。
第四十八条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污物。
第四十九条 要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积极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
第十一章 就餐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要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不挑食偏食、暴食暴饮。
第五十一条 学生到餐厅就餐时不得奔跑,要排队购买饭菜,不加塞,不拥挤,自觉维护就餐秩序。
第五十二条 学生就餐要爱惜粮食,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用餐完毕要将餐具放在指定位置,剩饭菜要倒入餐余垃圾桶内。
第十二章 公物管理
第五十三条 学生要自觉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不准在建筑物和课桌凳上乱写乱画。
第五十四条 班级所辖区域(包括教室、对应走廊、门厅、楼梯及相关墙壁等)内公物由班级包干管理。发现公物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
第五十五条 学生要自觉节电节水,节约粮食,杜绝浪费。
第十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十六条 自觉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出入校门。
第五十七条 学生课间上下楼梯要遵守秩序,不得推搡、拥挤,遇到前方人群拥塞,要原地等候或有秩序后退,防止出现因人群拥挤踩踏而造成人身伤害。
第五十八条 学生离开教室或放学后,由值日班长、值日生或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负责关好门、窗及电灯、多媒体设备等电器。
第五十九条 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形,在场学生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值班人员或有关老师到场处置。
第六十条 学生要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不得隐瞒。如因瞒报漏报而出现意外情况,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承担。
第六十一条 学生要远离校内外建筑工地及一切有危险标识的地方。
第六十二条 禁止学生脱离家长监护,擅自到河道、湖泊、水库、矿坑等不安全的地方游泳。
第六十三条 学生遭遇危险和不法侵害时要冷静处置,通过正当途径,尽力把不法侵害降到最低。
第六十四条 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