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82494485203Q/2025-011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荣成一中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
为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关注学生学习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题命制的基本原则
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发展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服务而测量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开放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揭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
二、考试类别、内容与形式
1.高中阶段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普通高中各门课程按模块设置,采用学分管理。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进行的考试称为模块考试,同时也是学分认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试题由学校命制。对不及格的学生,每次考试后要在适当时间安排补考。
2.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省教研室命题。
3.统考:高一学年末和高三下学期各一次统考,由市校验室命题。
三、考试或考查科目
高中阶段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
四、考试(考查)形式
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重视过程诊断反馈与期末考试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免考与重考相结合。
五、试题命制的基本要求
1.模块考试命题要在深入领会课程标准与考纲的基础上,依据考试年级教学与学生实情、教学进度,准确定位并把握难易度(难中低档题比例一般为1:4:5),试题命制要结构合理、题型灵活、难易适中、分量适宜,杜绝偏题、怪题。
2.模块考试命题高一高二年级相互交换进行,高三单独命题。学校提前下发命题要求,详细规定试题时间长度、难度、范围、结构形式、交题时间等。
3.学校聘请有水平、有责任心的老师命题,要求将命题人名字署在试卷上。考试后组织学生、老师认真分析评价试卷。
4.命题仅提倡原创和改编两种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采用成卷。试题命制好以后,要求命题人认真作答,修改完善,并拟定详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5.每次模块考试题各学科备课组都要以电子版的形式存档,实现各年级学科相互之间和内部之间的资源共享。
六、审查制度
命题人出完试题后,首先由命题人自己把关审查一次,然后交年级主任组织专人审查,看试题是否超范围,难度是否适宜,题量是否合适,有无知识错误,结构是否合理。
印刷室要求在开始时封闭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七、考务安排
1.各考试年级定期召开考务会,布置考试有关工作,拟定考试安排表。各学科考试时,该学科教师均不安排监考,于年级办公室内集体做题或讨论试题,并由备课组长将做题情况反馈给命题年级各学科备课组长。对老师提出监考要求,特别是要认真清场,并认真负责,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年级督查发现问题通报监考老师。
2.考场安排。单人单桌,一律做到按照高考标准布置考场。
3.试卷的装订参照高考标准,至少不能出现丢失试卷、漏装、倒装、反装、错装、座位号混乱、露出班级姓名与准考证号等情况。
八、改卷、统分与成绩录入
1.试卷密封后,采用流水作业,评卷。
2.改卷前,各学科备课组长必须在参考试卷答案、结合考试年级各学科教师做题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确定各题最合理的给分标准后再进行改卷分工。
3.改卷按照高考形式进行,遵循“四个同一”的标准,即同一时间到岗、同一地点改卷、同一标准给分(指相同题目)、同一时间离岗。改卷时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议论或围观学生的答题得分情况,更不能撬开装订进行查看,坚决杜绝错改、漏改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身的改卷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要提前离岗以及需要他人帮忙改卷的教师要向年级请假或解释说明。到岗离岗时,各学科备课组长务必清点人数和试卷,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4.统分后要进行小题分、大题分、总分的核查,尽可能将统分的失误降到最低限度。
5.各学科成绩输入由命题年级各安排两位教师进行,一人报分,一人输入。教师在输入成绩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时间、学科、考场、考场人数。输入完后还要再核对一遍。各学科成绩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完,全部输完核对无误后统一交给考试年级的相关负责人妥善保管。
6.如有出现试卷大题分加错、总分加错的情况,科任教师至少要在试卷发下前后及时将加分有误的试卷交与年级组相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专人(该学科之外的教师)改录。
7.对在改卷、统分、成绩输入和命题、监考时作弊的教师,年级将进行通报批评,屡犯者将上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三大方面规定,望各年级、各教师认真遵照执行。